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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残联认真传达贯彻
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4月16日,咸宁市残联召开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市残联理事会全体成员、市残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市残联理事长陈水清同志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同时市残联理事会成员分别就下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提出了意见。确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
会上,市残联陈水清理事长传达了省残联会议精神,对中共、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作了比较系统、全面的解读。提出了咸宁市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咸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在4月21日召开6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工作会议,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二是继续抓好咸宁市县级残联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到2010年,六县、市、区全部建成规模适度、符合要求、功能完备的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设施。;三是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咸宁市委、市政府写出专题汇报,要求将六县、市、区残联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是在征缴残保金工作方面,力争在年内将的所有拨款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财政代扣;四是着力解决县、市、区残联人员、编制少,不能很好开展工作的问题;五是彻底将通城县残联的关系理顺,通城县残联真正做到归口政府管理、机构独立、经费单列。
咸宁市残联尹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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