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 咸宁市市直第17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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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机关行政编制8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
其中:理事长1人,专职副理事长2人,科级领导职数4人。
内设机构:办公室、康复与宣文科、教育就业与维权科。
咸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4名,经费按财综发[1998]519号文件规定,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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