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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与发展状况,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十五”计划纲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成效明显。
(一)残疾人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全市有2.73万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与救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高到84%;5.84万有劳动能力的城乡残疾人就业,其中,新增非农就业残疾人4740人。1.24万城乡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政府救助;残疾人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在省级以上的各项文艺体育赛事中多次获奖。
(二)残疾人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积极参与社会生活。1.3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发展生产摆脱了贫困,新涌现出一批残疾人企业家、自强模范与特艺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三)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深入、广泛开展。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帮扶残疾人的政策措施更加具体有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服务残疾人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建有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专业机构、职业培训基地、维权服务机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志愿者联络站等一批服务残疾人的组织机构。全市乡、镇以上普遍建立了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大力实施,使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为“十一五”时期持续发展残疾人事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大多数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仍然存在着就医难、就学难、就业难等许多困难。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的状况,带领残疾人同健全人一道建设小康生活,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增加投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为构建和谐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使80%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重点实施一批康复工程,使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帮助农村1.4万赤贫残疾人脱贫,扶助农村1700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改善居住条件。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儿童学前教育,发展中等、高等和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和逐步普及体育运动。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新增城镇就业残疾人2600人,为1.5万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持续改善。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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