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地方政府投入,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专项经费补贴,残联自筹和社会募集的措施,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到2010年,县级残联都要建有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4、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
5、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各县、市、区要依据本纲要确定的任务目标,认真调查研究,增加经费投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