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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组团参加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加强信访维权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领导,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蒋大国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其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湖北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筹协调,健全机构,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坚持把残疾人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一同部署,一并检查,一起落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检查督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其他领导协调配合的领导机制,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证。
会上,表彰了全省残联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我市获得了四个单项工作奖,(即:组织建设工作、调研与信息工作、维权工作、宣传文体工作)邹成贵理事长在工作报告中还多次表扬了咸宁市的残疾人工作。
2006年全市残联工作回顾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残联工作围绕法制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三大主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实施《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谋篇布局,打下了较好基础,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夯实组织基础、强化残联组织
2006年4月,全市县、乡两级残联组织机构建设全部达标。6个县级残联实现了机构升格、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归口政府管理、落实人员编制、行政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干部队伍进行了有效调整与优化,县级残联的工作局面很快有了新的起色。全市69个乡镇(办事处)建立了残联机构,理事长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发文任命,实现了乡镇残联工作有人管,当地残疾人的事情有人办。2006年8月,市政府残工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通知》,通城县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村和社区残疾人协会的组建工作。全市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日趋健全,为残疾人工作下移城、乡基层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加强法制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近两年来,为了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咸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加强了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陆续出台了《市委常务办公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实施<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的通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出台,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管理经济社会发展事务中,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为调节社会利益用于扶残助残提供了政策依据,使广大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医疗、生活救助和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把残疾人工作作为重点列入人大工作计划,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改善了全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环境。
三、加强事业管理,增强工作活力
市残联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加强联系,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全市残联系统实施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做到任务细化、量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按照工作进度常态监管,年底统一考核兑现;二是全面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运转效率和紧张有序的工作作风;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残联支持,2006年,市残联努力争取上级残联业务项目支持,共有国彩公益金助学项目、危房改造项目、精神病防治康复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职业培训示范基地、体育比赛项目以及有关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年度拨付我市相关经费达到历年新高;四是加强横向联系与工作往来。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2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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