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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直第17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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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咸宁市残疾人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日期:2007-4-30 9:37:22 阅读次数: 作者:

 

2007年是我市全面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重要阶段,全市残联工作要继续坚持“打基础、求发展、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围绕“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根据《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结合实际情况,2007年全市各级残联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农村残疾人工作

1、迅速加强和健全乡(镇)、村基层残疾人组织,选配好基层残疾人工作人员,开展农村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建立档案资料,掌握实际情况。

2、认真贯彻落实省残联《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每个县、市、区要选择一个乡镇一个村作为试点,把农村残疾人工作全面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加快推广步伐,促使农村残疾人工作同新农村建设同步协调开展。

3、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将农村残疾人工作切实纳入到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发展之中,县、乡两级残联要加强同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完善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残疾人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必要时,可争取当时政府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4、在新农村建设落实各项惠农增收政策中,在农村扶贫开发、公共设施建设中,在推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优先将残疾人纳入其中,综合利用多种资源,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5、农村残疾人工作以扶贫开发为重点,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投入。积极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改善农村残疾人居住条件,继续提高农村残疾人低保救助标准,在农村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善垃圾处理;通路、通电、通水“六改三通”工程中,尽量照顾惠及残疾人,为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6、继续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工作转移并落实到农村基层,积极推进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开展助视、助行、助听、助智、助医康复服务活动,努力促使残疾人在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达到当地农民同等水平。

二、康复工作

1、申请复明9号来我市开展白内障复明工作,全市完成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8001000例,其中,各县、市、区各完成160例,市直完成40例。

2、市直、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启动和规范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落实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住院补贴等救助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工作模式。

3、在咸安区、赤壁市聋哑学校设立盲人定向行走培训点,各培训25人。

4、在市直建立低视力康复中心和低视力配镜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开展低视力普查,建立档案资料,实施低视力康复,完成康复任务50人。

5、加强市聋儿康复中心建设,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年收训聋儿46名,并启动听力早期干预工程,作好社区、家庭康复。通城、嘉鱼各设一个语训点,完成收训任务34人,其中通城20人、嘉鱼14人。

6、由市残联牵头,采取对等捐赠办法,申请曹仲植基金会捐赠轮椅100辆,全市县级残联出资购置100辆,举办大型轮椅免费发放仪式。

7、市、县两级残联全部建立康复工作数据库,按照鄂残联发(20076号文件要求,配备好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网络信息设备,按全国统一要求,实现即时录入,网络传输,常态上报。

三、教育工作

1、依托市聋儿康复中心,按民办公助、市场运作、政府补贴的办法,设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班,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试点工作,申报省级教育示范基地。

2、继续巩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适龄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高中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提供政策扶助,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作好应届残疾学生参加高考、登记、填报志愿、录取入学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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