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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同步发展、共建共享。要从本地区社区建设的实际出发,将社区残疾人工作融于社区建设之中,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发掘潜力,拓展服务能力,做到社区残疾人工作与社区建设协调发展,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利用社区残疾人协会联系残疾人的优势,以人为本,落实社区为残疾人的各项服务工作,夯实基础,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现阶段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主要内容
(1)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并发挥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残疾人意愿,带领残疾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的作用。 (2)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 (3)以家庭为基础,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 (4)培养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5)建设社区无障碍环境,方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 (6)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社区残疾人协会
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要按照社区组织建设的要求,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社区残疾人组织名称为'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社区残疾人协会既不是残联的基层组织,也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由某一特定人群构成的"协会"。这是由于,作为弱势群体的残疾人,一方面需要自身的代表,以便能够及时、准确反映他们的需求和愿望;另一方面需要来自社区的支持和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残疾人协会是联系广大残疾人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政府的纽带和桥梁。在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的过程中,各级残联特别是街道残联要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帮助社区建立好残疾人满意的"协会"。
《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提出,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本社区的残疾人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其利益,倾听其呼声,反映其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联系有关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残疾人社区康复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使残疾人在家庭和基层康复机构得到康复训练和服务的一种康复形式。由于社区康复具有就近就地、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等特点,所以成为残疾人康复最为有效的形式。近年来,社区康复在国际社会的积极倡导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展了这项工作。我国社区康复工作,特别是城市社区康复工作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城市社区康复工作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辖区内其他各级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掌握社区人群残疾发生情况及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并建档立卡;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普及康复知识和健康教育;开展残疾预防,建立并实行儿童残疾发生报告制度等。同时,对于在社区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或转介。
做好社区康复工作不仅要依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内各有关组织(残疾人协会,"工、青、妇"组织等)、志愿人员、残疾人自身及其亲友的作用,以形成"社区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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